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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例]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关于交通费的证据收集

导读:交通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因需到医院诊治、住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而发生乘车乘船等交通费用

  交通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因需到医院诊治、住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而发生乘车乘船等交通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目费用进行相应的赔偿。

[交通事故案例]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关于交通费的证据收集

  事故受害人杨某在道路上行走与王某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杨某受重伤。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交通事故案例]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关于交通费的证据收集

  杨某受伤住院接受治疗,经过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杨某将王某及保险投保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500元,后续治疗费10000元、残疾辅助器费380元、出租床服务费198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100元、护理费5600元、误工费4928元、交通费1300元、营养费2000元、残疾赔偿金15195.25元、鉴定费1267元、被扶养人生活费8282.6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1000元,并且承担诉讼费用。

  案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保险公司认为杨某主张的交通费过高,经法院审理查明,判决除交通费不获赔偿外其他一一赔偿。而杨某提供的正式发票是900元,其他交通费无法提供证明,所以法院认定交通费为900元,过高部分不支持。

  交通律师提示,在住院治疗和处理事故事宜所产生的交通费用一般按照正常的普通发票,所以受害人主张的交通费一定要说明发票用途。[交通事故案例]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关于交通费的证据收集

  正式票据不单指税务发票,汽车票、火车票、船票等等都可以作为主张交通费赔偿的正式票据。发票的用途和时间、地点、人数这些与实际情况不符,就不会纳入赔偿数额。

  交通费赔偿的基本诉求包括:

  1、交通费必须是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交转院或医院治疗实际产生的;

  2、通费必须要有正式的票据作为凭证;

  3、交通票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交通费赔偿案件:http://www.jtsg010.com/anli/2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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