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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分析」因第三方车辆肇事乘客首先 公交车先行赔偿乘客

导读:交通工具方便着我们每个人的出行,但是,乘坐任何的交通工具都会有不安全的因素存在,那么,我们在遇到交通事故导致自己的身体受到伤害应该怎么要求交通事故赔偿呢?

  交通工具方便着我们每个人的出行,但是,乘坐任何的交通工具都会有不安全的因素存在,那么,我们在遇到交通事故导致自己的身体受到伤害应该怎么要求交通事故赔偿呢?下面就通过这个交通事故案例来为大家介绍下遇到车辆肇事应该如何要求赔偿。

因第三方车辆肇事乘客首先 公交车先行赔偿乘客

  王女士一日坐公交车外出购物,本来心情很畅快,不料车经某一闹市路口时,王女士乘坐的公交车与对面的失控小货车相撞,王女士顿时整个人被弹出座位,头也被撞破了。

  后交警作出事故认定,小货车严重超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由小货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王女士去医院作了检查,虽无大碍,但也花去了2000多元医疗费,于是王女士向公交公司索赔,但公交公司依据交警事故认定,拒绝支付王女士医疗费用。王女士无奈,一纸诉状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后法院支持了王女士的诉讼请求。

  【事故分析】

  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过程中发生乘客伤亡的,除能够证明是伤亡人员故意或者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以外,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有确保乘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定义务。同时,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只要不是不可抗力或者旅客自身原因造成的,不论客运公司主观上有无过错,旅客均有权向其请求损害赔偿。

  王女士与公交公司之间已存在有效客运合同,公交公司应当确保王女士旅途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至于是否是由于第三者造成公交公司违约则不是免责理由。因而,从合同相对性、合同之诉分析,公交公司在无法定免责事由情况下,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即应赔偿王女士的医疗及相关费用。当然,公交公司在先行赔付后,可再向小货车车主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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