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交通事故律师打官司的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的差额有多大?
导读:夏某驾驶粤B XXXXX号轿车在新华路由东向西方向行驶时,车辆右侧与王某乘坐的电动车左侧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因为交通事故受害人造成了伤残,这个时候受害人应该怎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需要不需要请交通事故律师来为自己的案子辩护呢?通过交通事故律师来处理的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额应该是多少?下面交通事故律师来介绍一真实案例。
请交通事故律师打官司的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的差额有多大?
案件简介:
原告:王某,女,1967年2月2日生,城镇户口。
被告一:夏某,粤B XXXXX号车驾驶员、车主。
被告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粤B XXXXX号车投保交强险、商业险的保险人。
2015年10月28日15时30分许,夏某驾驶粤B XXXXX号轿车在新华路由东向西方向行驶时,车辆右侧与王某乘坐的电动车左侧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的交通事故。2015年12月16日,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夏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王某被送往深圳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住院70天。出院医嘱:出院胡加强营养,继续1个月卧床休息为主,全休3个月,住院期间及出院后1个月期间需陪护1人。王某出院后经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对自己的伤情进行了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达到9级。
王某因该交通事故产生了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鉴定费等损失,经与被告多次协商未果,在交通事故律师的帮助下,王某将被告诉至深圳市人民法院,要求上述被告赔偿损失共计人民币217713.89元。
案件结果:
一、确认原告王某因本案道路交通事故应得赔偿总额为人民币214499.44元(含医疗费38395.13元、伤残赔偿金168967.33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等项目的赔偿);
二、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王某人民币214499.44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在交强险赔偿限额中优先赔付);
三、驳回原告王某对其他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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