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交通事故律师网为您提供交通事故律师1对1法律咨询服务!

律师入驻要求

×

入驻要求:

1、姓名

2、性别

3、执业律所

4、执业证号

5、执业年份

6、办公地址

7、联系电话

8、联系邮箱

9、证件照(要求蓝底 3:2比例)

10、地址(精确到区、县)

11、律师简介(字数500以内)

12、个人成功案例(非必填项)

请将以上信息发至邮箱:admin@jtsg010.com

首页/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关于赔偿范围的认定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关于赔偿范围的认定

导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根据最高法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面是关于赔偿范围的认定的所有内容信息。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亲亲爱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16条和第22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予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以上内容就是交通事故律师整理分享的关于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关于赔偿范围的认定 的所有内容信息,希望这些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范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认定 具体内容相关的疑问也可在线咨询交通事故律师网的专业交通律师。

声明:本文源自网络由北京交通事故律师网整合整理,如本站文章和转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尽快处理。

相关文章

交通事故律师栏

推荐阅读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