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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例]不能认定交通肇事罪之交警无理由认定主要责任

导读:以被告人刘某驾驶铲车为依据,且对事故形成原因没有进行详细分析,没有对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且未带安全头盔的被害人苏某的责任进行区分认定,被告人刘某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承担全部责任的划分明显不当。

 不能认定交通肇事罪之交警无理由认定主要责任

  本案中被告人刘某将铲车停放在路边,铲车铲头轻微占道,虽具有一定的过错,但被告人苏某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且未戴安全头盔,在本案中同样具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

[交通事故案例]不能认定交通肇事罪之交警无理由认定主要责任

  灵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是以被告人刘某驾驶铲车为依据,且对事故形成原因没有进行详细分析,没有对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且未带安全头盔的被害人苏某的责任进行区分认定,被告人刘某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承担全部责任的划分明显不当。故灵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与庭审查明事实不符,依法不予采用。根据现有证据,被告人刘某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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