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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谁承担赔偿责任

导读:被多次转让但是未办理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给予支持

  买车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谁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车辆登记过户手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与原车主无关系。只要交付了机动车,那办理的登记与原车主更没有关系了。另一种情况是张三将车卖给李四,李四卖给王五,王五卖给张六,在这种情况下怎么承担赔偿责任呢?

买车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谁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法交通事故赔偿规定,被多次转让但是未办理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给予支持。意思就就是多次转让未办理机动车转移、变更登记,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定是转让之后要交付机动车的所有权变动是以交付为准,虽然说机动车是的动产,但是所有的变更也是要以交付为准。如果双方仅仅是签订了车辆的买卖合同,没有发生机动车的实际交付,这个时候受让人是不承担责任的,所以说需要明确,一定是转让并交付。这个时候如果说只发生一次转让,是由第一次受让人进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发生了多次转让,为办理登记,则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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