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律师:讲解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该怎么处理?
导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后,对于责任划分认定不符的,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交通肇事律师:讲解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该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后,对于责任划分认定不符的,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上级上一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交通肇事律师介绍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第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第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第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的。
第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了交通事故。
那么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要以一次为限
交通肇事律师:讲解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该怎么处理?
如果说我对复合结果仍然不满意,我还能再复合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根据道交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疫鉴定的结论,及时地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以及当事人的责任,并且送达当事人。所以说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当事人既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起诉赔偿的时候,可以申请法院对于事故认定予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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