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专业律师:讲解交警队可以扣留车辆的问题
导读:交警对勘察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交管部门批准。
交通肇事专业律师:讲解交警队可以扣留车辆的问题
一、交警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
我国法律规定,交警应当对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已被核查。根据规定,交警队应当对当事人的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
交通肇事专业律师:讲解交警队可以扣留车辆的问题
二、交警对勘察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交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需报经省级交管部门批准。
三、检验鉴定完成后,应当在五日内返还车主。法律规定,交管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和机动车驾驶证,对弃车逃逸的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内仍不领取的,根据我国法规,对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未投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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