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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时间表

导读: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三日内提起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但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一般为一次

  发生交通事故到处理完成,每一步都有它的时间表,那么,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具体的时间表是什么呢?具体内容如下:

  一,在发生事故现场报警的,由交警部门立即立案处理,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报警的事后请求的,交警部门会在三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二,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队应该在调查现场结束后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时间表

  三,检验鉴定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十日,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延长,最多延长六十日。

  四,得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两日内送达当事人。

  五,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三日内提起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但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一般为一次。

  六,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取的领取检验结论,并且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驾驶驾驶证、行驶证及其他物品。

  七,责任认定出具的时间。一本现场调查无检验鉴定的,一般是在十日内出具,有检验鉴定的,会在其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书。

  八,责任认定复核时间,简易程序是当即生效的,没有复核程序。但一般程序下发的责任认定书一般为三日内提起予以复核。复核机关会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会在三十日内下发复合的结论做出是否同意复核的决定。茹同意复合的原单位应当在十日内重新启动责任认定重新调查。

  这是上诉交通事故一系列的处理时间问题,但也有其他特殊情况,根据个案不同,时间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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