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导读:对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发生事故的责任是怎么划分的是很多当事人很有必要了解清楚的事情,那么,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怎么来划分事故责任呢?具体是如何划分交通事故的。下面北京交通事故律师网的小编就有请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律师来讲解事故责任划分的具体内容信息。
对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发生事故的责任是怎么划分的是很多当事人很有必要了解清楚的事情,那么,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怎么来划分事故责任呢?具体是如何划分交通事故的。下面北京交通事故律师网的小编就有请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律师来讲解事故责任划分的具体内容信息。
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交通事故责任。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应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具有以下情形者将确定为交通事故全责: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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