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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伤后伤残鉴定时机,什么时间可以做伤残鉴定?

导读:血气、胸及肺挫伤的治愈好转标准。局部出血消失,胸部正转、好转或消失,s线或ct等检查显示胸腔无异常,引降或趋于稳定

  交通事故受伤后伤残鉴定时机,什么时间可以做伤残鉴定?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对于伤残评定时间往往把握不准,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支持。那么交通事故受伤后,什么时间可以做伤残鉴定?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若伤情稳定的,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建议向有资格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交通事故受伤后伤残鉴定时机,什么时间可以做伤残鉴定?

  以下为几种常见损伤的临床治愈和好转标准。

  一、体表损伤的治愈标准,创口愈合焚性拆除,局部肿胀及皮下血肿消退,症状基本消失,无感染。

  二、头颅损伤治愈好转标准,局部肿胀消退伴随皮肤损伤已经愈合无感染合并骨折的碎骨片去除或局部已经整复,出血、吸收、神经系统症状、体征好转或消失,遗留后遗症的趋于稳定。

  三、眼、口腔损伤治愈的好转标准。局部肿胀和出血消失、刺激症状好转或消失,试听及其他相应功能得到有效恢复或趋于稳定。

  四、骨折的治愈标准。骨折复位良好,骨折线消失,基本达到骨性愈合,功能得到有效恢复,局部症状消失。骨折的好转标准是骨折线消失或者不再出现动态变化,功能部分恢复症状和体征趋于稳定。

  五、血气、胸及肺挫伤的治愈好转标准。局部出血消失,胸部正转、好转或消失,s线或ct等检查显示胸腔无异常,引降或趋于稳定。

  六、腹腔、盆部器官损伤的治愈好转标准。局部症状好转会消失,部分难以恢复的后遗症趋于稳定。

  七、脊髓损伤的治愈好转标准。是相关肢体功能恢复或症状体征趋于稳定。

  八、肌腱损伤周围神经损伤的治愈好转标准。是肢体功能恢复或症状体征趋于稳定。

  九、肢体已断的治愈好转标准。损伤痊愈,残肢功能趋于稳定。

  应根据个案情况判断是否符合鉴定实际的要求,自满足医疗终结起,直至做出终审判决之前,均可以进行致残程。不等职业间谍。对于个别难以达到医疗终结标准者,可以是具体情况在煽情基本稳定时实施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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