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
导读:交通事故当事人针对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发生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事故责任给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会阐述事故的主要责任,如果事故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不服的,这样的情况就可以通过申请重新认定来解决问题,也可以提出诉讼申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
交通事故当事人针对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没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规定。现在既然已明确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当事人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提出。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申请重新认定的期限应为60日。
事故当事人在进行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提出复核申请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信息:
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1、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4、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5、委托申请的,须递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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