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
导读: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
关于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最终没有对机动车贬值损失的赔偿做出规定,主要原因在于我们认为任何一部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出台,均要考虑当时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综合予以判断。目前我们尚不具备完安全支持贬值损失的客观条件。
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
一、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在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二、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三、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建立机构在逐利目的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确定具有较大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这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亲群人的负担。
四、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陈述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的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综合以上考虑,目前我们对该项损失的赔偿持谨慎态度,倾向于原则上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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