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方法]事故当事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具体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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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一旦遇到或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要做到冷静、不慌的心态来处理交通事故。只有这样才能把交通事故处理的更加公正,那么,驾驶人在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怎样快速来处理简易交通事故呢?下面交通事故律师来介绍下具体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具体方法和流程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方法]事故当事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具体方法有哪些?
事故当事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具体方法
我们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分成三类:财产损失交通事故,伤人交通事故和死亡交通事故。
1、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指造成财产损失,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2、伤人交通事故:指造成人员受伤,尚未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
3、死亡交通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交通事故,如有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由当事人自行处理,特殊约定除外。
1、处理伤人交通事故应当由具有交通事故处理初级以上资格的交通警察主办;
2、处理死亡交通事故应当由具有交通事故处理中级以上资格的交通警察主办。
如果发生的交通事故又死亡人员的有以下情形的,事故当事人应当保护好现场并报警。
1、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或者驾驶车辆与驾驶证上准驾的车型不符;
2、驾驶人有饮酒且服用国家管控药品嫌疑的;
3、驾驶人有从事校车或者旅客运输业务的,严重超员或严重超速行驶嫌疑;
4、驾驶人驾驶的车辆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号牌;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
6、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
7、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发生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在把车上人员安置到安全地点之后立即报警。
1、发生事故的车辆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
2、发生事故车辆撞坏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
当与这些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载运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
以上内容就是交通事故律师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方法]事故当事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具体方法有哪些,希望这些内容信息能帮到广大驾驶人,在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能自己处理好交通事故,如在交通事故方面有更多问题的可来电咨询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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